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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知公告

通知公告
东莞职业技术学院2023级高等学历继续教育高中起点专科新生报到须知
发布时间:2023-01-30 08:30

一、录取通知书

由新生本人到教学点领取。请新生自行妥善保存《录取通知书》,以备单位核查。《录取通知书》遗失不补。

二、报到办法与缴费时间

1.凡被我院正式录取者,请到各教学点领取《录取通知书》,并于2023年2月28日前缴交学费。

缴费方式:通过电脑访问“广东公共服务支付平台 ”(https://ggzf.czt.gd.gov.cn/onlinePay/#/home)进行在线缴费。

缴费票据下载:缴费成功后请自行下载电子票据。我校不再向学生开具发票,如需报销由教学点收齐后交到我校盖章即可。

2.凡被我院录取,逾期未缴费注册者将按照招办有关文件精神取消其入学资格。

三、收费标准

1.圆梦生收费标准:入学一次性缴纳学费1000元,以后不再收取学费。另外,各专业预收教材资料费300元/学年(按学年结算,由教学点收取,毕业时多退少补)。

2.非圆梦生收费标准:根据粤价[2003]161号《关于调整我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政策的通知》和东价字[2003]000813号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执行。学费标准为:外语类(商务英语)、理工类(机械制造及自动化、现代物流管理、计算机应用技术、电子信息工程技术、电气自动化技术、机电一体化技术等)学费2600元/学年;文史类(工商企业管理、大数据与会计、社区管理与服务、学前教育、电子商务等)学费2300元/学年。各专业预收教材资料费300元/学年(按学年结算,由教学点收取,毕业时多退少补)。

四、开学时间

按照所在教学点的通知报到上课。





东莞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

2023年1月29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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