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(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)和《关于做好广东省2022年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》(粤招办成〔2022〕2号)以及《东莞职业技术学院成人高等教育学生学籍管理规定》等文件的规定,我院于2023年1月8日至4月10日组织实施2023级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新生入学资格复查、报到注册和学籍自查工作。
截至4月10日,仍有77名学生未按期报到注册。经研究,我院拟对这77名学生按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,现将名单予以公示,公示期为:2023年5月8日至2023年5月18日。如有异议,学生本人须在公示期内(节假日除外)向我院提交纸质申请,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。如无异议,公示期满后即视为所涉人员自动放弃入学资格,我院将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(学信网)按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。
本公示视为按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决定的送达。
纸质申请材料邮寄地址:东莞市松山湖园区大学路3号东莞职业技术学院立德楼B310办公室。
附件:2023级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未按期报到新生名单
东莞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
2023年5月8日
(联系人:阎红梅,联系电话:0769-23306199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