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东莞职业技术学院成人高等教育学生学籍管理规定》(东职办〔2015〕37号)第三十一条规定,经学生本人申请,学院按规定程序进行审查,拟同意刘宇金等39名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(名单见附件)转入相关专业学习,现予以公示。
公示时间为2025年4月27日至4月29日,如有异议,请在公示内实名向继续教育学院反映。
附件:东莞职业技术学院2025级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转专业名单
东莞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
2025年4月27日
(联系人:贺 丹,联系电话:23306199)
(一审:林小丽;二审:司衍雷;三审:苏江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