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张丽银等32名学生未能在最长修业年限内完成学业,韦宏等8名学生因个人原因提出退学申请,根据《东莞职业技术学院成人高等教育学生学籍管理规定》第六章第二十六条的规定,拟对张丽银等40名学生(名单见附件)作退学处理,现予以公示。
公示时间为2025年5月13日至5月15日,如有异议,请在公示期间内向继续教育学院反映。
附件:东莞职业技术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退学名单
东莞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
2025年5月13日
(联系人:贺 丹,联系电话:23306199)
(一审:林小丽;二审:司衍雷;三审:苏江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