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东莞职业技术学院成人高等教育学生学籍管理规定》(东职办〔2015〕37号)第三十一条规定,经学生本人申请,学院按规定程序进行审查,拟同意甘鹏飞等9名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(名单见附件)转入相关专业学习,现予以公示。
公示时间为2026年3月30日至4月1日,如有异议,请在公示期间内实名向终身教育学院(筹)反映。
附件:东莞职业技术学院2026级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转专业名单
东莞职业技术学院终身教育学院(筹)
2025年3月30日
(联系人:贺 丹,联系电话:23306199)
(一审:司衍雷;二审:袁少锋;三审:苏江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