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张创华等33名学生未能在最长修业年限内完成学业,根据《东莞职业技术学院成人高等教育学生学籍管理规定》第六章第二十六条的规定,拟对张创华等33名学生(名单见附件)作退学处理,现予以公示。
公示时间为2026年4月27日至4月29日,如有异议,请在公示期间内以书面形式实名向终身教育学院(筹)反映。
(联系人:贺 丹,联系电话:23306199)
附件:东莞职业技术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退学名单
东莞职业技术学院终身教育学院(筹)
2026年4月27日
(一审:司衍雷;二审:袁少锋;三审:苏江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