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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张创华等33名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拟作退学处理的公示
发布时间:2026-04-27 09:00

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张创华等33名学生未能在最长修业年限内完成学业,根据《东莞职业技术学院成人高等教育学生学籍管理规定》第六章第二十六条的规定,拟对张创华等33名学生(名单见附件)作退学处理,现予以公示。

公示时间为2026年4月27日至4月29日,如有异议,请在公示期间内以书面形式实名向终身教育学院(筹)反映。

(联系人:贺 丹,联系电话:23306199)

附件:东莞职业技术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退学名单

东莞职业技术学院终身教育学院(筹)

2026年4月27日

(一审:司衍雷;二审:袁少锋;三审:苏江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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